中石化漏油事故致35人死亡 或将责罚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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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中石化黄潍区域运输管道漏油致35人死亡,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发生,具体原因暂未知晓。

  对此,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习对事故做出重要指示,李克强也就救援工作作出批示,

  足显高层对其重视。对于中石化的高管们来说,这注定是个难熬的时刻,或将因此受罚。

  据近年来石化企业重大事故处罚案例看来,不排除此种可能。最为严重的莫过于2003年12月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致243人死亡的特大事故,直接引得彼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

  与此次事故更为接近的2010年中石油大连“716”爆炸漏油事故,造成1名作业员轻伤,1名失踪,1名消防员牺牲,1人重伤,除此之外,还导致1500吨原油流入大海造成大面积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2亿元,当时被被追究刑责的14人,多是中石油在大连分公司的下属公司负责人。

  其中,不乏高管,且多受党纪、政纪处分。如现已落马中石油前董事长蒋洁敏获警告处分;以及另外一位落马的中石油高管李新华受记过处分。

  一位石化业内人士对腾讯财经分析称,继中石油窝案后,三中全会大提国企改革时,中石化“捅了这么大篓子”,除了事发的中石油管道储运分公司负责人会被责罚,也不排除集团高管被牵连的可能。

  据腾讯财经获悉,事发后中石化总裁李春光抵达现场指挥救援,中石化董事长随后也赶往现场。(腾讯财经 罗飞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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