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遥遥领先”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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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网络上最热门的词汇之一莫过于华为高管在发布会中多次强调“遥遥领先”和各种领先的特点。随着这一词汇的热度不断攀升,一些人自然而然地考虑将其注册为商标。然而,这次的商标抢注竞争相对较少,只有两家公司提出了“遥遥领先”的商标注册申请。

  一方面,这些抢注者开始意识到,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将这样的词汇注册为商标并不容易。另一方面,他们也发现,几年前就已经有人成功注册了“遥遥领先”,因此再次尝试注册将面临很大的困难。

  那么,这些成功注册的商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呢?从字面意思来看,“遥遥领先”明显意味着遥不可及地领先同行,具备最高水平和最优质的特征。然而,这种类似性质的词汇作为商标,从创孵猫的观点来看,一方面缺乏显著性。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类似于“超一流”这样的词汇被认为缺乏显著性。

  另一方面,将“遥遥领先”用作商标还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的案例,如“零缺陷”和“极品”,都被认定为容易引起误解,具有欺骗性。

  综上所述,从以上两个角度来看,“遥遥领先”既不适合作为商标使用,也不容易被注册为商标。此外,曾在广告中使用“遥遥领先”的某二手车公司不仅被罚款1250万元,还面临同行对其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法院判定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未来,我们将拭目以待商标局是否会行使其职权,宣告已经注册的“遥遥领先”商标无效。即便未被宣告无效,我们依然认为“遥遥领先”不适合作为商标使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