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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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2023年已经过去一半,HR价值网整理了2023年上半年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的重要事件,一起回顾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事件吧!

  日前,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专门规章,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行政许可和备案方面,明确了相关条件、程序、材料、时限等规定,进一步简化材料和优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在服务规范方面,针对招聘信息审查、个人信息保护、明示服务信息、开展公平竞争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统一规定了服务原则、事项、标准。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年度报告、日常检查、诚信建设、社会监督等规定,尤其对创新监管方式、确定管辖权、撤销注销许可、加强部门协同等方面作出规定,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综合管理制度体系。(详情链接: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日前,人社部、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档案转递接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规范档案工作秩序,切实保障档案安全。一是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从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二是规范档案转出手续。指导高校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组织毕业生填报转递信息,按规定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填写转递单后规范转递档案。三是做好档案接收。指导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加强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做好档案甄别整理、入库管理、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落实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对到集体立户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时归档,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档案政策解读,提高档案意识。面向重点群体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五是创新公共服务。结合毕业生需求,创新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积极稳妥做好转递接收工作,为毕业生顺利离校就业提供良好服务。(详情链接:人社部、教育部印发文件部署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

  人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中央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2023年3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中央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查证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共同查证属实、符合《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的,按照本细则给予奖励。

  5月22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予以照顾。(详情链接:最新!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8%)

  根据《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十四五”系列规划部署要求,为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履职效能,推进人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方案。

  《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数字人社建设体系初步形成,人社数字化底座基本建立,“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成效更加广泛,人社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涌现,业务实现有机联动,建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同高效的人社一体化发展格局。

  到2027年,数字人社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化管理新体系、服务新模式、监管新局面、决策新途径、生态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全国人社领域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成熟完备,实现整体“智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决策部署,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

  本届大会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特色、多方参与、务实节俭原则,设置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交流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供需洽谈对接和展示活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和技能大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招聘活动等重点活动。

  (详情链接: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的通知(2023.4))

  为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考核规定》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配套政策法规文件,是新时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据。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聘期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聘期内表现的总评;平时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表现的评价;专项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任务等的针对性考核。(详情链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推进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充分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现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请各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办案中予以参照。(详情链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市场对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近年来,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万家,从业人员104万人,年营业收入达2.5万亿元,全年共为3亿人次劳动者和5268万家次的用人单位提供了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匹配供需、专业高效的优势,助力稳就业保就业,取得积极成效。(详情链接:人社部:全国已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万家 年营收2.5万亿元)

  4月1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增强就业服务扶持、提高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深化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探索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方式几方面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方面。《通知》强调,从严审核政府购买履职所需辅助服务项目。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做法,应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

  《通知》还提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考核评估机制,将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等。(详情链接:财政部:不得将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