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Petroleum Chemical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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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1.4 本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中国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建议派发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元(含税),加上2023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45元(含税),2023年全年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345元(含税)。上述建议尚待股东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

  于2023年12月31日,中国石化的股东总数为399,412户,其中境内A股393,981户,境外H股5,431户。于2024年2月29日,中国石化股东总数为378,416户。中国石化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已满足香港上市规则规定。

  注2:本报告期内,基于对中国石化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拟自2023年11月11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增持中国石化A股及H股股份,拟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简称“本次增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增持尚未实施完毕,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石化分别于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注3: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公司持有810,388,000股H股,占中国石化股本总额的0.68%,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注4:报告期内,中国石化前十名股东中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了转融通出借业务,报告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为30,000股、报告期末已全部归还。

  注:包括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810,388,000股H股。

  注:为上述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详见中国石化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货币网()等网站上披露的相应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足额进行了付息兑付;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从若干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获取备用授信额度,提供本集团在无担保条件下借贷总额最高为人民币4,164亿元;公司严格履行了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公司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2013年4月18日,中国石化境外全资子公司Sinopec Capital (2013) Limited发行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优先债券,共发行了三年、五年、十年和三十年期四个品种。三年期债券本金总额为7.5亿美元,年利率为1.250%,已兑付并摘牌;五年期债券本金总额为10亿美元,年利率为1.875%,已兑付并摘牌;十年期债券本金总额为12.5亿美元,年利率为3.125%,已兑付并摘牌;三十年期债券本金总额为5亿美元,年利率为4.250%。债券于2013年4月2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首次付息日为2013年10月24日。本报告期内,已足额兑付十年、三十年期债券当期利息。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采、管道运输、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和其他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氢气的制备、储存、运输和销售等氢能业务及相关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业务及相关服务。

  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中国经济回升向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国际油价宽幅震荡。境内成品油需求快速反弹,天然气需求保持增长,化工产品需求好转,但供大于求。

  本公司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行动,积极发挥一体化优势,全方位优化生产经营组织,大力协同创效,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年度报告所列的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讨论中涉及的产品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2023年,公司大力拓市攻坚,全方位优化生产经营,油气当量产量、原油加工量、乙烯产量、境内成品油经营量创历史新高,实现经营收益为人民币868亿元,同比增长14.5%;受油价下行影响,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2,122亿元,同比降低3.2%。

  2023年,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469亿元,同比降低3.4%。主要归因于原油、成品油及化工品等产品价格下降影响。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2023年和2022年的主要外销产品销售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本公司生产的绝大部分原油及少量天然气用于本公司炼油、化工业务,其余外销给予其他客户。2023年,外销原油、天然气及其他上游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80亿元(占本公司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的5.5%),同比降低7.5%,主要归因于油气产品价格下降。

  2023年,本公司炼油事业部和营销及分销事业部对外销售石油产品(主要包括成品油及其他精炼石油产品)实现的对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9,273亿元(占本公司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的60.0%),同比增长3.9%,主要归因于汽柴煤油等炼油产品销量增加,抵消了价格下降影响。汽油、柴油及煤油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6,087亿元(占石油产品销售收入的83.5%),同比增长7.3%;其他精炼石油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186亿元(占石油产品销售收入的16.5%),同比降低10.7%。

  本公司化工产品对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4,114亿元(占本公司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的12.8%),同比降低8.6%。主要归因于多数化工产品销量和价格下降。

  2023年,本公司经营费用为人民币31,254亿元,同比降低3.6%。经营费用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采购原油、产品及经营供应品及费用为人民币25,694亿元,同比降低4.3%,占总经营费用的82.2%。其中:

  采购原油费用为人民币9,442亿元,同比降低5.6%。2023年外购原油加工量为21,261万吨(未包括来料加工原油量),同比增长5.3%;外购原油平均单位加工成本为人民币4,441元/吨,同比降低10.3%。

  其他采购费用为人民币16,252亿元,同比降低3.5%,主要归因于外购石脑油等原料以及原油、成品油贸易价格下降。

  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为人民币596亿元,同比增长6.7%,主要归因于成品油经营量增加,相关营销费用增加。

  折旧、耗减及摊销为人民币1,138亿元,同比增长3.5%,主要归因于新投入资产规模扩大。

  勘探费用为人民币111亿元,同比增长4.4%,主要归因于公司为夯实油气资源基础,加大勘探投入。

  所得税以外的税金为人民币2,729亿元,同比增长3.4%,主要归因于公司炼厂境内成品油销量增长导致消费税同比增加人民币87亿元;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人民币74亿元;油价同比下降,石油特别收益金同比减少人民币77亿元。

  其他收入/(费用)净额为人民币9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39亿元,主要归因于商品类衍生工具套保业务收益增加,湖南石化搬迁产生土地、装置处置收益和部分加油站、库等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以及长期资产减值同比减少。

  (3) 经营收益为人民币868亿元,同比增长14.5%。主要归因于公司抢抓市场需求复苏机遇,积极做大有效益的加工量、经营量,经营效益同比显著增加。

  (4) 投资收益及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损益为人民币70亿元,同比降低75.4%。主要归因于公司上年转让上海赛科股权收益人民币137亿元,本年无此影响;部分联合营化工企业受市场低迷影响,经营效益大幅下降。

  展望2024年,随着中国经济继续回升向好,预计境内天然气、成品油和化工产品需求保持增长。综合考虑全球供需变化、地缘政治、库存水平等影响,预计国际油价在中高位震荡。

  2024年,本公司将更加注重价值创造,突出抓好经营创效、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

  勘探及开发板块:本公司将加强风险勘探,加大“深地工程”、页岩油气等领域勘探力度,增加优质规模储量;加强效益开发,在稳油增气降本上提升成效。在原油开发方面,加快济阳、塔河、准噶尔等产能建设,加强老区精细开发,持续提高储量动用率、采收率,推动常规油产量稳定、页岩油效益上产。在天然气开发方面,加快川西、顺北等产能建设,推动天然气效益上产;多元化拓展天然气资源渠道,着力降低资源成本,持续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全年计划生产原油279.06百万桶,其中境外26.65百万桶;计划生产天然气13,797亿立方英尺。

  炼油板块:本公司将以效益为导向,坚持产销协同,全面提升产业链运转效能。统筹优化原油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优化原油加工量、装置负荷和产品结构,提升盈利水平;优化出口产品的结构和节奏;有序推进低成本“油转化”,加大“油转特”力度,推进润滑油脂、针状焦等特种产品发展。全年计划加工原油2.60亿吨,生产成品油1.59亿吨。

  营销及分销板块:本公司将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加强数智化赋能,巩固提升市场份额。完善市场监测体系,动态优化量价策略,巩固零售基本盘;积极发展优质网点,持续优化网络布局;加强自有品牌商品建设,丰富多元服务业态,构建“人·车·生活”高价值生态圈,提升非油业务经营质量和效益;加强国际化经营,拓展海外零售市场;巩固提升低硫船燃市场优势,提高经营质量;推进充电网络建设和氢能交通示范应用,加快“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服务商建设。全年计划境内成品油经销量1.91亿吨。

  化工板块:本公司将密切跟踪化工市场变化,全面提升产销协同、精益排产水平,坚持“基础+高端”,培育“成本+附加值+绿色低碳”新优势。持续推进原料多元化,降低原料成本;动态优化产品牌号、装置负荷,保持盈利装置高负荷运行,提升优质资产创效能力;持续加大新材料、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力度,抢抓市场需求,拓展增效空间;高质量推进新建产能。同时,着力满足客户差异化、定制化需求,不断提高战略客户销量占比,加大适销对路产品出口力度,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全年计划生产乙烯1,435万吨。

  科技开发:本公司将坚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力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作用。围绕稳油增气降本提效推进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攻关,推动油气资源增储上产。优化炼油产品结构,提升资源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水平。积极开展“油转化”、“油转特”、氢能关键技术和CCUS技术攻关与应用开发。围绕化工与材料升级需求,聚力攻关多元化、过程绿色化基础化学品生产技术,加快高附加值合成材料生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大力推动数智化改造升级,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加强新技术研究、数智应用场景探索与试点成果转化。

  资本支出:2024年,本公司计划资本支出人民币1,730亿元,其中,勘探及开发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778亿元,主要用于济阳、塔河等原油产能建设,川西等天然气产能建设以及油气储运设施建设;炼油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248亿元,主要用于镇海炼化扩建、广州石化技术改造、茂名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营销及分销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184亿元,主要用于综合加能站网络发展、现有终端销售网络改造、非油品业务等项目;化工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458亿元,主要用于镇海二期乙烯、茂名乙烯、九江芳烃等项目建设;总部及其他资本支出人民币62亿元,主要用于科技研发、信息化等项目建设。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材料,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永生先生召集、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赵东先生因公务不能参会,授权委托董事长马永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6.19亿元。

  七、关于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2023年度衍生品业务执行情况及2024年业务计划的报告的议案。

  十一、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毕马威”)审计的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

  2023年度毕马威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986.2万元(含内控审计费)。

  十五、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年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2024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上述第四至十五项事项及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中国石化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十八、关于注册资本变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中国石化负责处理因注册资本变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所需的申请、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注册资本变动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年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请股东年会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发行金额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含)的债务融资工具,并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实际发行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制作、签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并办理本议案项下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等在内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预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在获得股东年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继续授权董事长和/或总裁和/或董事长指定的一名董事具体办理上述注册和发行事宜。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年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继续保持灵活性,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年会给予一般性授权。此一般性授权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中国石化已发行的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各自数量的20%(以本议案获得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时的股本为基数计算)。根据中国境内现行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公司发行A股,仍需就每次发行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但无需提请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年会、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年会、类别股东大会给予一般性授权。此一般性授权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回购不超过中国石化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以本议案获得股东年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股份。

  上述第一、九、十一、十五、十八至二十二项议案将提呈股东年会审议,第二十二项议案将同时提呈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第六、十七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中第六项议案关联董事马永生、赵东、喻宝才、李永林、吕亮功在表决时回避、第十七项议案关联董事吕亮功在表决时回避,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除第六项议案的同意票数为4票、第十七项议案的同意票数为8票外,其余议案同意票数均为9票。上述所有议案均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上述第一、二、六、七、十至十三、十六项议案内容详见中国石化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附件。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