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力争3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累计突破20亿元 享受政策企业达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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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方案》明确,到2026年12月,全市质押融资金额累计突破20亿元,累计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300项以上专利产品。

  《方案》提出,探索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领域保护指导意见,不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督促属地电商平台切实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投诉处理机制。

  建立健全洛阳、郑州、开封、新乡、平顶山等地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机制,鼓励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来洛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通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拓展知识产权经济协作辐射面。

  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各合作银行工作完成绩效,在1600万元的资金基础上,动态调整资金规模。落实资金池管理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建立投贷保评联动、尽职免责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难度,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问题,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累计突破20亿元,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累计达到100家。

  支持河南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支持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申请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各类职业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要求,高效促进洛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发挥知识产权引领示范作用,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实现“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奋斗目标,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改革创新。构建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环境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举措。把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改革创新破解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困境,引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效运用。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

  ——坚持质量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高品质服务,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坚持强化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构建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到2026年,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作用进一步彰显,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基本建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市场化运行,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支持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建成知识产权综合实力领先、优势特色鲜明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治理制度供给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职能合理、运行顺畅、协同有力;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机制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动能更加强劲;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及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实现省市县联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增强。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和培育,增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聚焦高技术制造业发展,推动文旅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发展。到2026年12月,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8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6万件。

  ——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和维权援助,加快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高效运行洛阳(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成“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到2026年12月,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突破20亿元,累计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300项以上专利产品。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高标准运营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积极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强企150家以上。

  ——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深度优化。构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基本形成。培育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累计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2000人次。

  适时修订《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强全市知识产权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制定完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政策,加快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探索研究、、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意见,不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督促属地电商平台切实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投诉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围绕洛阳特色产业领域,建立健全中医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传统手工艺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等地理标志培育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

  建立健全洛阳、郑州、开封、新乡、平顶山等地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机制,鼓励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来洛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通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拓展知识产权经济协作辐射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强化质量导向,依法探索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取消和追回对相关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资助奖励,取消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省政府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大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向“风口”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瞄准基础元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工作母机的发展,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弹性,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涉及国家核心利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助推科技创新平台、“风口”企业倍增。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储备,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支撑国家产业自主可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布局建设智能农机、高端耐火材料、航空设备软件等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有效支撑产业创新发展。以洛阳市重大科技专项为依托,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推动驻洛央企、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可持续布局高价值专利与专利组合,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促进高价值专利优化布局、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和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引导企业牵头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布局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培育高价值专利,结合技术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依托自主标准必要专利构建产业专利池或专利组合,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专利许可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贯彻落实《洛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洛阳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实施;发挥商标品牌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加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企业打造“一带一路”全球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建立地理标志资源储备库,支持传统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传统品牌产品集中产区的专业管理组织申报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推行“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实践。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及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探索不同文化载体、创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创新,加强传统工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聚焦文化文物资源与新技术新应用跨界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引导培育考古文博、演艺娱乐、动漫产业、数字文旅等知名文创品牌,打造“洛阳牡丹”“东方博物馆之都”等具有洛阳标识的精品文旅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文物局)

  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高审判质效,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强化、、区块链等技术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支撑,推进智慧法庭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队伍专业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队伍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现代化专业化水平。针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侵权假冒多发势头。对高价值专利、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中医药及商业秘密等予以重点保护。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完善自贸区洛阳片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林业局,洛阳海关)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技术支撑,推动社会共治。强化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有机衔接,推动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强化科技创新、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人才引进、境外展会等活动中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机制建设,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进高校、法律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文广旅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公安局,洛阳海关)

  加强协同合作,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纠纷快速处理。深化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完善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知识产权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探索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构建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合作对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高质量运行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员队伍,选派专员服务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强化对创新创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重点对象的维权援助服务,加强展会、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维权援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司法局、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活动,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和风险预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业务。综合利用各类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洛阳知识产权保护成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洛阳银保监分局、洛阳海关)

  集聚和整合知识产权运营资源,支持高校建设集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和技术转移为一体的专利技术转移中心,建立专利申请前质量评估制度,鼓励创新快速许可模式,畅通中小企业专利获取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集知识产权管理与生产经营于一体的专业化部门,培育专利产品。引进培育知识产权社会化运营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转让许可、作价出资服务能力。高效运用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价值评估等服务。围绕洛阳主导和特色产业,高效运营智能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特装涂料、化工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玻璃加工专业设备制造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构建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

  贯彻落实《洛阳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支持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洛转化若干政策》等,鼓励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推广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鼓励赋权科技成果优先实施本地转化,探索推动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科研人员转化意愿强烈的专利技术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下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和投融资机制,探索开发知识产权股权投资、质押贷款、担保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产品。发挥知识产权引导资金等基金服务功能,加快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发展。贯彻执行《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畅通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和再保险、投贷保评联动、专利权与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集合授信等多种质押贷款模式,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结合洛阳特色产业,实施产业规划类导航和企业微导航项目。围绕洛阳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批产业规划类导航项目,完善产业导航成果运用机制,为产业规划、重大决策、招商引资(智)、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引导和支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善洛阳市知识产权化支持政策,选择洛阳市优势企业构建知识产权证券化底层资产,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融资租赁等模式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对参与证券化服务工作的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交易机构等给予奖励和风险补偿。探索高端制造业以企业未来实施利润为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

  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引导企业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备案专利产品。贯彻落实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国家标准,鼓励企业通过专利密集型产品国家标准认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引导集聚区强化品牌意识,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标准规范,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品牌,加强宣传展示,逐步提高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优质服务品牌,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等服务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以高价值品牌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产品优化、效率提升、质量升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支持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中小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设立知识产权代理、托管、法律、信息、咨询、商用化和培训等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服务新局面,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上市辅导、尽职调查、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维权等高端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与转移转化。支持知识产权高端研究机构和专业智库建设,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中涉及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鼓励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人才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纳入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打造后备人才梯队,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完善薪酬奖励制度。支持河南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支持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申请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知识产权学历,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教育局)

  构建政府、高校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推动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培养一批以理工为基础的高层次知识产权应用复合型人才,鼓励参加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师的职业考试和继续教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执法、诉讼、代理专业人才在职培训,提高各类知识产权人才业务技能和水平。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深化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结合,服务政府决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教育局)

  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将知识产权纳入中小学普及教育工作范畴,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市场、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公益宣传活动。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知识产权展厅等知识产权文化载体。加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舆论引导,助力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

  积极参与、承办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选派优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进行交流、访问和培训,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吸引外籍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鼓励涉外机构与我市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我市提供高质量服务人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人社局)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洛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必要经费。强化知识产权、科技、商务、金融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信贷为主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全面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纳入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分类评价与同行评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度成效评价体系,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条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高效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