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公司分类监管落地:评级分六大维度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差异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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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资本局3月19日消息,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人身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下称《办法》),通过六大维度、上百个指标,全方位透视人身险公司综合风险水平,加强人身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质效,推动人身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办法》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其他等六个维度,搭建风险综合评估体系。根据《办法》,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高,处于重组、被接管等状态的公司直接列为S级。

  《办法》还设计了一些加分项,设置“履行环境社会治理(ESG)责任情况”作为特别加分项,对开展绿色保险、普惠较多的人身公司,给予适当加分。

  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采用权重法,总分值为100分。对六个评估维度的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加上特别得分(如有),得到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所属区间确定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其中,公司治理(22%)、业务经营(14%)、资金运用(22%)、资产负债管理(14%)、偿付能力管理(14%)、其他方面(14%)。

  《办法》指出,数值越大反映人身保险公司风险越大,就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例如,监管评级结果为4级,表示人身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较为严重,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监管评级结果为5级,表示人身保险公司为高风险公司,则需要限制高风险业务,压降风险敞口。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本办法对人身保险公司进行日常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并每年对人身保险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一次监管评级。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提升人身险公司监管效能:

  一是增强人身保险业风险防控有效性。《办法》根据监管实践建立了风险信息库,用于对人身险公司进行日监测和监管评估,将提高人身险公司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二是提升人身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办法》评估指标体系中引入特别加分项,体现人身险公司履行社会治理(ESG)责任所做出的贡献,引导行业通过绿色保险、普惠保险等更好服务共同富裕、“双碳”等国家战略;

  三是推动人身险公司差异化经营。监管部门将根据评级结果,对各人身险公司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有助于引导人身险公司形成与其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发展模式,推动人身险业回归保障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