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近三年诞生了10多项全国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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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夏江丽 王君“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再过几天,是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法院”)三周岁“生日”。昨日,南沙自贸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交出了一份正式挂牌成立近三周年来的司法答卷——成立近三年,这里共诞生了十多项全国首创。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5年4月挂牌,为回应自贸区建设发展需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015年12月30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运行,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辖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内的案件。

  南沙自贸区法院受理依法原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相关联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与自贸试验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近三年共新收案件2828件,审结2704件,平均审理天数71.49天。

  从案涉类型看,涉自贸区案件案由达20多个,广泛分布于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各领域。其中金融类案件546件,占比19.31%;知识产权案件277件,占比9.80%;投资贸易类案件135件,占比4.77%。新类型纠纷案件91件(其中涉跨境电商案件28件,融资租赁纠纷案件23件,票据类纠纷14件,股权类纠纷10件,其他新类型案件16件),占比3.22%。

  从诉讼标的看,受理案件诉讼标的额共15.78亿元,其中金融类案件诉讼标的额达7.53亿元,占比47.72%;知识产权类案件诉讼标的额达3927.43万元,占比2.49%。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凸显自贸区创新政策和发展特色的新类型案件逐步涌现,且诉讼标的额较高,共2.38亿元,占比15.08%。

  在三年前的成立揭牌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对这家全国第一家以自贸区冠名的法院寄予厚望,“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全国自贸区审判提供借鉴。”三年间,南沙自贸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为全国自贸区司法建设提供示范样本。

  知名运动品牌彪马曾与某贸易公司发生商标权纠纷,该案的调解在南沙自贸区法院展开。双方代理律师分别位于上海、云南,而特邀调解员在广州主持调解,这样高难度的跨地域调解,当天就成功完成,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是南沙自贸区法院上线的全国首个商事多元调解APP。

  南沙自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翔告诉记者,司法需求的日益增加对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为此,南沙自贸区法院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充分整合司法效能,确保高质高效地化解纠纷。

  南沙自贸区法院上线的商事多元调解APP,就是方法之一。今年1至11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已通过商事多元调解APP化解纠纷155起。

  近三年来,类似这样的改革探索在南沙自贸区法院不断涌现。2016年,南沙自贸区法院发出广州首份律师调查令,让律师取证有了“尚方宝剑”;去年7月,出台全国首个《关于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的规定》,有效防范和制止虚假诉讼行为;今年11月,率先建立示范诉讼制度,统一司法裁判尺度。

  前不久,南沙自贸区法院正式发布《创新激励办法》,建立70余项系统化改革创新集成,其中全国首创的改革创新项目达10多项,进一步增强改革动力,激发创新活力。

  自贸区挂牌以来,广东南沙自贸区新注册企业数由挂牌前的8400家增加到91230家,增长近10倍。今年1至10月,新设企业30471家,实际利用外资9亿美元,增长了71%。

  良好营商环境是最好的招商引资品牌,南沙商事活动加速发展这一趋势从南沙自贸区法院案件数量也能反映出来。仅2018年,南沙自贸区法院受理商事纠纷数同比增长55%。

  为满足区域内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南沙自贸区法院推行精品战略,不断“升级”司法能力。“专业、精品审判使纠纷得到高质量化解,能够有效增强境内外市场主体对公正司法的信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吴翔说。

  今年初,南沙自贸区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宽心经营。在一宗由新世纪澳洲公司提起的跨境货物合同纠纷中,被告华讯公司称其只是报关服务第三方,真正买家是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商家。南沙自贸区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司法裁判对市场主体活动具有指引作用。”南沙自贸区法院商事庭庭长孙皓介绍,该案判决明确了跨境电商贸易模式下进口商、平台企业、进驻商家、申报企业、包税仓储企业、支付平台等六方主体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有助于引导跨境电商等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新兴业态发展的问题,南沙自贸区法院通过发布审判报告、发送司法建议等积极引导,并与产业协会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多措并举加以有力保障。

  今年7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发布首个《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明确微信支付宝记录等可作互联网电子证据,统一相关举证和认定标准,在全国范围引起广泛关注。

  主动对接港澳 树立司法国际影响力“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是南沙自贸区的战略定位,受区域地位影响,南沙自贸区的涉外案件港澳特征显著。南沙自贸区法院成立以来,共审结涉港澳台案件339件,其中,涉港澳案件206件,占比高达60.77%。2018年8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五个辖区内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将由南沙自贸区法院集中管辖,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六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将由越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如何更加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外尤其是涉港澳纠纷,成为南沙自贸区法院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对此,院长吴翔有着清晰的思路:“要着重强化涉外审判能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高水平法院。”

  据了解,为深化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合作,助推对外开放,南沙自贸区法院已经建立了一套富有特色的审判制度。在全国率先任命港澳籍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并专门制定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南沙自贸区法院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人数已增聘至9人。

  “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公正、平等方面做得很不错,我相信内地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香港企业将会更多地来内地投资。”参与了五宗案件审理后的香港籍人民陪审员赖亚力说。

  这一成功经验也充分应用到了调解机制中,南沙自贸区法院先后与香港南沙联谊会、澳门南沙商会签署会商纪要,建立涉港澳案件商会协调机制,发挥商会、行业组织的内部协调优势,力促商事纠纷化解。2016年9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聘任7名港澳籍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

  南沙自贸区法院的“三周岁”更是新起点。吴翔表示,作为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自贸区法院,要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在推动法院工作服务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征程上,上水平、走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