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布一提示:关于巴里坤县辖区国道335线测速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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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巴里坤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交通行为,优化道路环境,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3处双向区间测速设备,现将具体抓拍点位、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待公示期满,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进行抓拍。

  1、G335线公里,区间测速(奎苏至红山—高家湖);G335线公里,区间测速(高家湖-奎苏至红山)。

  2、G335线公里,区间测速(兰州湾子—海子沿卡子湖);G335线公里,区间测速(海子沿卡子湖-兰州湾子)。

  3、G335线公里,区间测速(萨尔乔克—红柳峡路口);G335线公里,区间测速(红柳峡路口-萨尔乔克)。

  1、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9日,待公示期满,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